服務使用守則

以下條款及條件適用於由Lucky Sim Limited (“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服務”)

  1. 使用服務時,客戶必須確定使用本公司指定之設定[包括但不限於APN設定(只適用於數據服務)]及手機。客戶可向本公司或其合作夥伴之職員查詢有關之設定及手機。若客戶不遵守這指定條例使用服務,本公司將有權立即暫停/終止服務,而毋須作事先通知。此外,本公司亦有權就客戶不遵守這指定條例而使用服務向客戶徵收費用,有關收費則會按本公司的現行收費計算。
  2. 客戶在以下情況,不應使用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對(i)本公司提供、完成或維持網絡或其他服務水平及質素的能力有不良影響的任何行動;以及(ii)有意不正當使用服務而對本公司造成損失或損毀,例如利用服務作商業用途或轉售服務。
  3. 如果客戶未能遵守上述指明的禁止規定,或如發生以上所述的任何一種或多種情況,或據本公司的合理認定,客戶使用服務對本公司提供、完成或維持其網絡或其他服務的水平或質素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或是客戶使用服務的方式對本公司造成損失或損害,本公司可立即採取其認為合理需要或適當的措施,包括但不只限於限制,暫停或終止為客戶提供的服務而不必事先給予通知。

有關流動電話月費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 月費計劃︰
    1. 本月費計劃提供本地流動電話話音服務及本地流動電話數據服務,另包括但不限其他服務︰接收SMS功能、留言信箱、來電轉駁、來電顯示及來電接待。每月剩餘的數據及通話針分鐘會於賬單截數日到期而不能累積王下一個賬單月。
    2. 此服務計劃是以每月收費。若合約或服務終止之日並非賬單周期截數日的最後一天,客戶仍必須承擔整個月的月費。
    3. 所有服務月費均須預繳。同時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有絕對的決定權。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絕無支付利息的責任。於任何情況下,已繳交之費用將不獲退還。
    4. 此服務計劃不適用於2G手機/流動裝置或以手動選擇2G網絡的手機/流動裝置。
    5. 通話分鐘收費的計算方法以每分鐘為單位,不足一分鐘亦作一分鐘計算。
    6. 客戶如有任何應繳的款項逾期未繳,本公司有權隨時立即終止或暫停全部或部份服務而毋須給予通知。
    7. 若客戶在任何原因下終止或被終止服務,所有以任何形式贈送或轉移的數據或通話時間或已購買的漫遊數據組合,均會被取消而不作任何形式的退還。
    8. 凡服務基於任何原因或客戶要求而被終止,本公司可以按客戶要求,以絕對酌情權,在客戶清付所有未繳費用款項及按金後,重新提供服務,唯客戶須預繳月費及本公司當時的重新接駁費。
    9. 重新接駁服務亦會把服務使用年期重新計算,終止服務前所有以任何形式贈送或轉移的數據或通話時間或已購買的漫遊數據組合,均會被取消而不作任何形式的退還。
    10. 重新接駁服務後的月費,會依照當時本公司於網頁及應用程式所示的費用水平收取。而新月費可能會較終止服務前的月費為高。
    11. 本公司可按照當時的服務計劃及/或有關服務收費向客戶收取服務費用。本公司保留隨時更改服務計劃及/或調整收費之權利,並會預先通知。倘若該調整是提高有關收費,本公司會發出不少於30天的預先通知。
  2. 有關月費計劃之數據服務 (『數據服務』):
    1. 4G數據服務只適用於指定手機及SIM咭及客戶選用指定流動電話服務計劃。
    2. 數據用量只限本地(香港)使用。
    3. 當客戶每月本地數據用量達到該月費計劃每月之使用量,客戶仍可繼續使用流動數據服務,唯上網速度(上載及下載)將被調整至不高於128kbps。
    4. 使用數據服務時,客戶必須確定使用本公司指定之設定「包括但不限於APN設定(只適用於數據服務)」及手機。客戶可向本公司查詢有關之設定及手機。若客戶不遵守這指定條例使用數據服務,本公司將有權立即暫停/終止服務,而毋須作事先通知。此外,本公司亦有權就客戶不遵守這指定條例而使用數據服務向客戶徵收費用,有關收費則會按本公司的現行收費計算。
    5. 數據服務不支援網絡共享(Tethering),點對點傳輸應用程式(P2P)、FTP文件共享及網絡錄影監控。
  3. 漫遊數據增值服務:
    1. 客戶可加購數據增值服務,詳情請瀏覽本公司的網站。
    2. 如客戶未能於有效期前使用已購買的數據增值服務,而導致數據增值服務失效,本公司恕不退款。
    3. 為了確保所有客戶在任何時候都獲得公正和公平分配的服務,按照電訊服務供應商(國內漫遊地區之當本地無線網絡連營商)的商業行為,可能會實行公平使用政府(FUP)。
    4. 如公平使用政策(FUP)實行,海外電訊服務供應商通常會對在一個特定時間內,使用超過一定用量數據的客戶,設置一個無線數據量限制。客戶的數據服務仍可繼續,而沒有速度限制或數據用量上限,但使用網絡之優先次序將相對較低,數據服務體驗或會受影響。可能在特定時間內被限制數據流量傳送,導致速度受限制(減慢)。
    5. 一旦過量使用,電訊服務供應商可以在任何時間,停止,暫停或改變網絡的質量,我們本公司將不作干預。在高峰期間(由於太多用戶同時使用網絡資源),你的流動數據體驗可能會間歇性地受到影響,一旦使用量恢復正常,情況將得到改善。
    6. 電訊服務供應商有權改變服務模式和政策(包括公平使用政策),恕不另行通知。
    7. 本公司將不會因上述情況的發生而給予退款或折扣。如果客戶持續下載大量數據,或使用情況影響其他用戶的應用,本公司可終於提供服務。
    8. 本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只適合及限制在指定的國家或地區使用。如果在指定的國家或地區外使用該產品和服務,本公司不保證客戶可繼續使用本公司的產品和服務。且客戶須負責當中所產生的費用。客戶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使用本公司的服務,可能會受到到訪國家之法律和法規規定。客戶必須遵守這些法律和法規;如客戶未能遵守那些法律和法規,本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9. 本公司的電訊服務供應商一般在當地內都有良好的覆蓋,但會因每個國家的供應商的系統而異(包括服務和系統超出了在本公司的控制範圍),特別是在偏遠地區。本公司不保證服務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10. 網絡的可用性和覆蓋取決於客戶的位置。服務的質量取決於全部或部份在客戶的手機,流動裝置,網絡及其他因素。服務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原因有︰如果同時有太多人嘗試使用網絡、物理因素(如建築物阻擋等)、和由大氣因素或其他原因的干擾。
    11. 本公司不保證︰連線不會中斷、數據的傳輸將在任何特定的速度或時間下進行、所有通訊可以或可能通過網絡傳輸、網絡會有不受未授權訪問或攔截的確實保護。
  4.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所有優惠及服務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優惠不能轉讓他人、兌換現金或找贖。
    2. 在本公司提出收取證明文件的要求時,客戶須提交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副本、住址證明等,在客戶向本公司提交文件並證明資料真實無誤之前,本公司保留不向客戶提供任何服務的權利。
    3. 本公司保留對優惠及任何爭議之最終決定權,並可更改此優惠之條款及細則而不作另行通知。
  5. 智能卡︰
    1. 本公司會為客戶提供一張智能卡,以使用本公司有關服務。
    2. 客戶用智能卡一起配備使用的電訊設備,必須為通訊事務管理局所批准使用的型號,始能享用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3. 智能卡在任何時候皆屬本公司的財產,客戶在任何情況下不能宣稱或追討任何與智能卡有關的利益或權利。
    4. 客戶確認本公司對於填寫、納入、列明或任何其他包含在智能卡內的資料(客戶自行存置的資料除外)有絕對及有特權並同意不論任何時候絕對將有關資料加以保密。
    5. 客戶在本公司要求下或於服務終止或暫停後,必須將智能卡退還予本公司。
    6. 客戶必須妥為保存智能卡及不能容許其他人(本公司經客戶正式授權使用人士除外),擁有或佔有智能卡。客戶不能複製、摘錄、變更、擅自改動或盜用任何儲存於智能卡內的資料及不能容許批准或授權其他人作出此等行為。
    7. 客戶須對本公司賠償所有(直接或間接)因遺失、損毀或封鎖智能卡或因客戶其他人士誤用智能卡而引致本公司任何損失、賠償、費用支銷及法訟。此外,在不規限本公司上述權益的情況下,客戶須支付所有由本公司提出及訂定的索償。
  6. 付款︰
    1.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隨時更改發出賬單的次數,而毋須事前給予通知或對應繳的費用發出臨時賬單,而該臨時賬單的款項即時到期。
    2. 每一張賬單上訂明的金額將視作最後及最終定論並對客戶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每張賬單上訂明的應繳款日或之前及在本公司隨時另有要求下,繳付任何應繳款項。
    3. 凡客戶對本公司收取的費用有任何爭議,必須於發單日起7天內向本公司提出;否則將視作客戶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權利。
    4. 客戶必須全數付清,不可用以扣除或抵償任何應由本公司支付的費用。所有收費均以港幣為結算單位,除非本公司另有註明。
    5. 付款時間至為重要。倘客戶未能於指定時間內繳付有關費用,本公司在不損及其他權利下,有權對未繳款項收取利息,利息為月息兩厘,按月計算,直至欠款全數繳付為止。有關利息將按日積累。
    6. 凡客戶於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其中一項服務的付款餘額轉移至另一項服務,以支付其過期尚未繳付的費用。
    7. 凡客戶於戶口內登記超過一個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其中一個戶口的付款餘額轉移至另一戶口,以支付其過期尚未繳付的費用。
    8. 凡客戶於本公司登記超過一個戶口,本公司有權綜台各戶口結餘,作為繳款的安排。
    9. 當客戶將流動電話號碼攜號轉台至本公司,客戶須向本公司繳付攜號轉台費,而有關費用將按照當時列明於本公司公佈的服務計劃中。
    10. 客戶同意向本公司繳付有關服務所有費用。而有關費用將按照當時列明於本公司公佈的服務計劃中。
    11. 服務生效日期將按照客戶於申請服務時所指定的日期自動生效。賬單亦同時生效。客戶須啟動智能卡使用服務。
  7. 終止︰
    1. 本公司或客戶可以隨時給對方3個工作天書面通知,終止服務。
    2. 在下列情況下,以不損及本協議所載其他條款的權利下,本公司有權隨時立即終止本協議,或暫停提供全部或部份服務而毋須給予通知︰
      1. 凡應繳的任何費用或款項逾期未繳;
      2. 凡客戶違反本協議所載的任何條款及條件;
      3. 凡客戶或任何人士經授權不當使用有關服務;
      4. 凡客戶死亡或根據法律無力償還款項及/或破產,或與債權人作出任何安排或有破產管理人獲得委任,或進行清盤;
      5. 凡智能卡遺失或被盜;
      6. 凡客戶抄襲、摘錄、變更、擅自改動或盜用任何儲存於智能卡內的資料或容許、批准或授權其他人作出此等行為;
      7. 凡客戶修改、變更或擅自改動有關於本服務的通訊設備或容許、批准或授權其他人作出此等行為;
      8. 凡客戶或經客戶授權人士利用服務作不當或非法用途,或透過服務向本公司其他客戶或僱員使用粗言穢語、恐嚇、騷擾、不雅或淫穢的語言;
      9. 凡客戶未能按本協議繳付按金及/或預繳費用;
      10. 凡服務費用超過本公司隨時制訂的信用限額;
      11. 凡客戶向本公司提供客戶知悉其為虛假或誤導性資料;
      12. 凡本公司須遵從法庭,政府或規管當局的命令、指示、裁決或指令;
  8. 使用個人資料︰
    1. 客戶同意授權本公司使用及/或披露其個人或授權人之資料,作為本公司履行或執行本協議或其他合理的目的或可預料的相關事宜之用。
  9. 責任限制
    1. 除卻法律上不可免除之責任外,凡因(i)服務、增值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中斷或失效;或(ii)客戶與其他人通訊時發生失效、阻延或誤差;或(iii)客戶在傳送訊息時發生失效或延誤;或(iv)在提供、停止服務發生失效延誤;或(v)客戶之通訊設備被盜用,令客戶或任何人士蒙受任何費用支出、索償、損毀或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2. 無論任何情況下,於客人因使用服務或根據本協議而引致任何損失(不論直接或間接),盈利或其他後遺損失,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3. 任何透過附加功能服務提供的資料乃由第三者提供,本公司和第三者將不保證此等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及或一致性,且不承擔任何因此而導致任何人士所蒙受的損失。當使用此等服務時,客戶或使用者即代表無條件接受及同意此約束聲明。如對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有任何爭議或投訴,須直接聯絡服務供應商。
  10. 網站與流動應用程式︰
    1. 本公司可隨時更改或暫停或終止網站(luckysim.com.hk)或流動應用程式(APP)的服務及內容而毋須作事先通知客戶。暫停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維護、維修、升級或改善工程。
    2. 本公司可隨時限制或暫停或終止客戶登入網站或登入流動應用程式而毋須作事先通知客戶。
    3. 本公司不保證任何刊載於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的價格或內容或服務正確無誤、其完整性及其可靠性。
    4. 對任何不當使用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客戶有責任提供本公司所須資料作調查用途。
    5. 本網站或流動應該程式連結到第三方的軟件而帶來客戶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6. 任何人非法或未被授權登入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竊取資料或破壞或干擾任何網絡、系統、內容或服務而造成本公司或客戶任何損失或損害,須負刑責,本公司保留權利追討合理賠償。
    7. 本公司網站與流動應用程式展示的設計、文字內容、影音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圖像或動畫(“知識產權”),本公司或第三方擁有絕對的擁有權,任何人未經本公司或擁有產權的第三方許可,不得使用、重製、修改、重新整理、適應化、發行、翻譯「知識產權」、創作衍生性著作,並將「知道產權」(一部份或全部)加以散佈、演示及展示,以及/或放入利用任何現在已知和未來開發出之形式、媒體和科技之其他著作物當中。
    8. 終止服務後,本公司會在合理時間後終止客戶登入網站或登入流動應用程式。
  11. 更改註冊客戶︰
    1. 新客戶及本公司承諾履行及遵守退戶客戶與本公司訂立之銷售及服務合約(下稱”原合約”)及(i)條款及條件;(ii)本公司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權)條例的實施辦法及具體做法;(iii)有關條款及條件(如適用),並受其約束,如同新客戶已取代退戶客戶作為合約之一方。
    2. 在下列之條款之約束下,本公司在本合約中解除及免除退戶客戶在原合約下之所有索償、要求及義務。
      1. 退戶客戶須負責向本公司支付更改註冊客戶日期之前在原合約下應計之全部費用,並且應按照原合約規定之付款到期日或在該日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立即支付上述費用。
      2. 新客戶應本公司要求立即預繳服務費及規定之按金(如適合)。
    3. 倘若退戶客戶已經累積有流動電話服務數據或獎賞或積分或以每分鐘計算之任何免費通話時間(有關服務計劃項目下每月以分鐘計算之免費通話時間外) (如適合),退戶客戶同意免除本公司供有關服務以每分鐘計算之任何累積免費通話時間,而新客戶亦無權取得上述退戶客戶所累積數據或獎賞或積分或以每分鐘計算之任何免費通話時間。
  12. 廣告與廣告商之間的交易︰
    1. 客戶明白及同意此服務或會包括廣告內容。
    2. 客戶與本公司服務上出現之廣告或通過服務與廣告商有往來或商業交易,或參與廣告商的促銷活動,包括有關貨品或服務的付款及交付,以及關於此類交易的任何其他條款、條件、保證或陳述,純屬客戶與廣告商之間的交易。客戶同意,因任何此類交易或因廣告商在本服務上出現而產生任何性質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不應對此負有責任。
  13. 更改︰
    1. 本公司保留權利,隨時以書面或電子郵遞形式預先通知客戶更改、修改、刪除本協議所載的任何或全部條款及條件或訂立新條款及條件。
  14. 物權轉讓︰
    1. 未得本公司同意之前,客戶不可將本協議的任何權利及責任以分配、轉送、發牌或其他形式轉讓給任何人等。
    2. 在客戶及受讓人簽妥本公司轉讓協議,及清付在本協議下所有未繳費用後,本公司始會同意是項轉讓。
    3. 客戶不可以分配、轉送、轉讓、發牌或其他形式處理本公司所發出的流動電話號碼。
  15. 適用法律︰
    1. 本協議須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如有任何爭議,雙方須遵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獨有裁判權。
  16. 不可抗力︰
    1. 凡由於延遲未能履行本同意書全部或部份條款及條件而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而引致延誤或未能履行協議的原因,並不是本公司可以合理控制的,又或不是其過失或疏忽所造成,包括但不限於戰爭、戰爭帶來的威脅、暴動、或其他群眾騷動或行為、叛亂、天災、任何其他超越政府或國家法律當局所實行的限制,或任何其他工業或貿易爭議、火災、爆炸、風暴、水災、閃電、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本公司均毋須負責。
  17. 通告︰
    1. 有關發給客戶的通告或承諾,本公司可親自提交與客戶、或以郵遞、圖文傳真方式發送至合約所載的登記地址或客戶所通知的任何地址、或以電子郵遞形式傳送給客戶,凡以圖文傳真或電子郵遞或親自發送的通告或承諾,皆視作客戶即時收到,以郵遞方式傳送的,則於寄出後24小時視作客戶收到。
  18. 不放棄權利︰
    1. 雙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協議所載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辦法,均不得視作為放棄權利。任何一方單獨或部份行使權行、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權力及補救辦法是累積的,而且並不排除法律上任何權利,權力及補救辦法。
  19. 可分性︰
    1. 若本協議其中任何部份條款被解釋或非法或無效,該等條款不得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執行性。本協議須刪除該等條款,但其他條款得持續有效。
  20. 全部協議︰
    1. 本協議包含了雙方的全部協議,除協議所載外,並無任何口頭或書面明示、暗示的承諾、條款或條件。
    2. 除第20條所載外,本合約的任何條款如有任何修改均須以書面寫明,並須經本公司及客戶雙方簽署方為有效。
  21. 詮釋︰
    1. 本協議內之眾詞須包括單數,反之亦然;而文中提及任何一種性別,須包括所有性別;而文中所提及的任何人,須包括個人、商號、法團及註冊公司。

付款授權

信用卡直接付款授權

  1. 客戶授權Lucky Sim Limited,簡稱(“本公司”)從客戶之信用卡賬戶(簡稱”卡賬戶”)扣除有關客戶之本公司戶口之每月總服務費用(簡稱”相關金額”),而不可扣除超過相關金額。當客戶的流動電話號碼賬戶結餘低於本公司指定之金額,即可從卡賬戶扣除相關金額。
  2. 信用卡指VISA、萬事達、美國運通信用卡或指定銀聯信用卡。
  3. 由本公司與客戶簽署的銷售及服務合約日期起,信用卡有效期必須為四個月或以上。
  4. 客戶在本公司的銷售及服務合約上的簽署必須與信用卡上的相同。
  5. 信用卡持有人必須為註冊本公司服務之客戶。
  6. 客戶同意他的發卡銀行(簡稱”銀行”),只需在客戶每月信用卡賬戶月結單上註明所扣除的相關金額便可。此外,銀行毋須將有關扣款另行通知客戶。
  7. 客戶同意如他的卡賬戶之信貸額不足以支付應扣款項時,銀行將有權自行決定從客戶賬戶上扣除款項。
  8. 若由於扣款造成客戶之卡賬戶之結欠賬款高於信貸額,客戶將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9. 此授權由客戶簽署本公司的銷售及服務合約立即生效,直至客戶另行書面通知為止。

銀行賬戶直接付款授權

  1. 客戶授權Lucky Sim Limited,簡稱(“本公司”)從客戶之銀行賬戶(簡稱”賬戶”)扣除有關客戶之本公司戶口之每月總服務費用(簡稱”相關金額”),而不可扣除超過相關金額。
  2. 客戶在本公司銷售及服務合約上的簽署必須與銀行賬戶的簽署相同。
  3. 銀行賬戶登記人必須為註冊本公司服務之客戶。
  4. 客戶同意他的銀行毋須證實有關轉賬通知是否已交予客戶。
  5. 如因有關轉賬而令客戶之賬戶出現透支(或令現時之透支增加),客戶將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6. 客戶同意如他的賬戶並無足夠款項支付有關授權轉賬,他的銀行有權不予轉賬,且銀行可收取慣常之收費,並可隨時以書面通知取消有關銀行轉賬授權。
  7. 客戶同意若他取消或更改及銷售及服務合約中的銀行賬戶直接付款授權之任何通知,必須於取消或更改生效日最少兩個工作天之前交予他的銀行。
  8. 此授權由客戶簽署本公司的銷售及服務合約立即生效,直至客戶另行書面通知為止。

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條款與細則

客戶同意及遵守以下條款︰

  1. 倘若有關流動號碼成功轉攜至受號網絡營辦商,我們/我要求供號網絡營辦商於生效時間終止有關流動號碼的話音/數據/傳真服務。供號網絡營辦商如繼續提供其他服務,將受限於適用於該等服務的相關條款與細則。
  2. 我們/我要求供號網絡營辦商及受號網絡營辦商於生效時間將有關流動號碼轉攜至受號網絡營辦商的網絡。
  3. 我們/我明白有關流動號碼的轉攜並不影響有關流動號碼成功轉攜前我們/我在供號網絡營辦商適用的服務條款與細則下對供號網絡營辦商的責任。
  4. 生效時間受供號網絡營辦商確認上述資料及供號網絡營辦商與受號網絡營辦商之間按電訊管理局局長所發出的與實施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性有關的實務守則技術安排的限制。為上文第1及2點提及的生效安排的目的,受號網絡營辦商獲明示授權更改受號網絡營辦商合理地認為合適的生效時間。
  5. 有關流動號碼需於申請轉攜服務當天起計90天內成功完成轉攜服務。若由於我們/我未有提供完整的資料,或提供錯誤或失實的資料或非受號網絡營辦商所能合理控制的任何理由,而導致流動電話號碼無法攜帶至受號網絡營辦商的網絡,受號網絡營辦商有權取消本轉攜申請,已繳交之費用將不獲退還。
  6. 除任何無法卸除的法律責任外,我們/我同意因本申請和相關號碼轉攜安排引致或造成我們/我或任何其他人士蒙受損失或損害,供號網絡營辦商及受號網絡營辦商均無需對我們/我或其他人士負上法律責任(不論是在合約、侵權或其他方面)。
  7. 我們/我同意及授權我們/我在本表格披露的個人資料可能移轉予所有需要查閱我們/我在本申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有關人士。我們/我亦明白我們/我可要求查閱及改正我們/我的個人資料。
  8. 我們/我確認及聲明我們/我在本表格提供的所有資料均屬真確。如因我們/我違反本條款而導致任何訟費、申索、要求、責任及開支,我們/我須負上全部責任及向受號網絡營辦商和供號網絡營辦商作出十足賠償。
  9. 我們/我同意在生效時間前兩個工作天後提出的取消轉攜申請要求將不獲受理。